前科男子假冒发包项目代理人虚假签订合同诈骗60万元

      正义网呼和浩特12月5日电(通讯员连春霞)公司法人没有外包业务,但为了诈骗钱财,竟假冒发包项目代理人与施工方签订“子虚乌有”的合同,并先后诈骗保证金等60万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侯某提起公诉。

 

  现年39岁的被告人侯某是前科人员,曾因敲诈勒索罪获刑四年。刑满出狱后,被告人成立了内蒙古某装饰工程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2014年10月1日,被告人侯某在不具备对外发包工程资格的情况下,以某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虚假身份与当事人签订了某小区劳务分包合同,并口头约定对方缴纳保证金50万元。当日,施工方在银行向被告人侯某转账50万元人民币,后施工方在被告人侯某的要求下,在一家饭店内支付被告人侯某10万元“好处费”。然而,骗取保证金及“好处费”60万元后,被告人侯某却并未履行合同约定,而是将骗取来的钱财全部消费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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