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旅游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11月30日下午,晋江市法院五店市旅游巡回法庭的驻点法官在该巡回法庭调解一起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公司与一租户的租赁合同纠纷。

 

  据了解,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公司起诉该租户,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并判决该租户支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要求该租户承担违约金6万余元。

 

  为快速处理该案纠纷,尽快盘活景区有限的场所资源,减少经营者的非经营性损失,五店市旅游巡回法庭驻点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公司认为,该租户拖欠租金,经催讨未能及时支付,要求要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该租户表示,其有向运营公司交纳3个月的保证金,愿意与运营公司协商解决,支付所欠租金。经驻点法官主持调解,纠纷双方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形成初步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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