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法院集中审理并成功化解了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该批量案件涉及原告农民工17人,被拖欠劳务费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且多为60岁以上老年人,并分布在我区各个乡镇、街道。为便于案件集中审理,避免当事人舟车劳
顿,涪陵法院珍溪法庭将案件审判地点选在距离各当事人均较近的涪陵区法院第十五审判庭进行审理。
2016年7月,被告先后雇请原告等17人为其经营的“丛林花海玩国”种植花草,并于2016年11月1日对劳务费进行了结算,但之后被告便玩起了“躲猫猫”,一直未支付原告劳务
费,并找种种理由搪塞。原告遂诉至涪陵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审理过程中,法官采取对话式审判方式查清案件事实,有效安抚原告方激动情绪,控制庭审秩序。并通过做原、被告思想工作,从法律和人情两个方面引导,最终被告同意于
2017年7月30日前支付17名原告劳务费及利息,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该批量案件得以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