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田东11月2日讯(通讯员 谭焜)近日,田东县人民法院巧用庭前调解程序成功解决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谭某尚欠韦
某劳动报酬4680元,其承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向韦某付清。
谭某承包某广场施工工程,并雇请韦某及其妻子滕某从事工程的砌砖、零工工作,工作期间为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12月19日,经计算,二人的劳动报酬为11680元。工作
期满后谭某向韦某支付了5000元,尚有6680元未支付。韦某向谭某进行追讨,但谭某拒绝支付。2016年3月23日,谭某向韦某出具《承诺书》,承认欠韦某劳动报酬6680元,并限
于2016年4月26日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谭某并未向韦某支付劳动报酬。为此,韦某向田东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谭某向其支付劳动报酬668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的矛盾不大,有调解的可能。在法院组织调解过程中双方态度良好,且都承认上述事实的存在。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谭某先向韦某支付了劳动
报酬2000元,并最终自愿达成前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