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法院半天速调六起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5月4日上午,江州区人民法院快审组调解了六起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结案标的达两百三十多万元。整个过程耗时半天时间,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顺利速调这六起系列案件。


被告李某,黄某,梁某,隆某,林某,范某等人于2013年、2014年先后与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支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于2014年、2015年12月份到期按时还

款。贷款期限过后,经银行经理多次催收,但是六被告总是以种种理由拖延,最终原告于今年5月将六被告诉至江州区法院。
 

        江州区法院快审组法官经与六被告联系,六被告对银行起诉的事实均没有异议,为此,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六被告方先支付一部分借款及

利息,其后的本金及利息约定分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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