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调解合同纠纷案 追回欠款70余万

       70余万货款多年催要不还,一气之下供货商将经销商告上法庭。针对这起合同纠纷案,淄博高新区法院商庭仅用半小时便成功调处,当事双方均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法官高效、快

捷、便民的服务表示了感谢。
 

       自2013年以来,淄博某公司与河北某公司建立买买设备业务关系,淄博某公司供货后,河北某公司验收合格但仅支付部分货款,余款70余万元经淄博某公司多年多次催要未付,

无奈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淄博高新区法院3月9日立案后,依据淄博某公司申请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对河北某公司银行账户及财产进行了冻结、查封,但河北某公司账户余

额仅有几块钱。
 

        4月12日,河北某公司摄于法律的压力及诚信经营等市场因素,主动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要求调解处理,并要求解除保全措施。考虑到河北某公司远在河北,来回不便,法官通过

电话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双方诉求,并提出针对性的调解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基本达成调解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于4月14日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当事双方到法院仅用半小时就达

成书面协议,河北某公司当场支付淄博某公司货款22.8万元,淄博某公司撤回起诉并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承办法官当即作出撤诉裁定及解除保全裁定,并积极联系河北某公司所在地

人民法院委托解除保全措施。
 

        该案从接受调解申请到案结事了仅用3天,法官灵活便民的诉讼服务举措受到原河北某公司双方一致感谢,河北某公司对法院及时解除保全措施维护企业声誉和形象的做法更是

给予赞扬和感谢,河北某公司代理律师说:“没想到高新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这么快、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办案方式这么灵活、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措施这么迅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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