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热合同纠纷案逐年上升 暖气不热打官司证据很重要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民谣《南山南》中的一句歌词反映出冬季有暖气是多么幸福和惬意的一件事。和北方大多城市一样,新疆乌鲁木齐供暖季长达半年。

 

  入冬后,百姓关心的是暖气热不热,而供热企业关心的是暖气费能否及时收取。其中也少不了各种供热纠纷。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法院受理的供热合同纠纷案件呈逐渐上升趋势。

 

  拒不交费可招来官司

 

  2月14日的乌鲁木齐天寒地冻,乌市市民王先生家里并没有“温暖如春”。

 

  “去年冬天暖气就不怎么热,今年还不如去年,屋内实测温度只有18℃,孩子的卧室到晚上都开着电暖气。”王先生家住乌市一小区,因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他曾找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测试维修,可温度仍旧不稳定,在20℃(乌市规定供热达标温度)上下浮动。

 

  刚进入供热期,王先生就缴纳了整年的供热费,却并没有享受到满意的供热服务,王先生很不满,也很迷茫,他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维权。

 

  事实上,每年的供热期,和王先生一样对供热服务不满的市民很多。大家不满的理由各不相同,因不懂得正确举证,拒付或拖欠供热费成为他们表达不满的主要途径。

 

  “近年来,我院受理的供热合同纠纷案件呈逐渐上升趋势,在这些案子里,拒付或拖欠供热费的用热户成了被告,且被告胜诉的很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法庭庭长雷菲菲告诉记者。

 

  以近三年为例,乌市天山区法院小额诉讼法庭共受理热力合同纠纷案件501件,其中2014年73件,2015年193件,2016年235件。

 

  据雷菲菲介绍,这些供热纠纷案件全部为追索热费案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用热户拒付或拖欠供热费用,法院大多支持了供热部门的诉讼请求,为什么?因为被告嘴上“有理”,却往往拿不出实质的证据。

 

  温度不达标要注意留证

 

  2016年,罗某被某热力公司诉至乌市天山区法院,要求其支付2015年-2016年的供暖费用4891.7元及滞纳金。

 

  “明明你们有错在先,还告我?”罗某气不打一处来。

 

  罗某表示,他位于乌市青年路一小区的房子,每年的11月-12月室温都达不到20℃,温度不达标,为何还要支付供热费?他态度坚决,不同意调解。

 

  法院认为,罗某和供热公司之间存在供用热力合同关系,供热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热,而用热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热力费。

 

  2015年-2016年间,热力公司确实向罗某家供热,罗某虽称供热温度不达标,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故法院判决罗某向热力公司支付拖欠的供热费及滞纳金。

 

  罗某被“举证难”所困,这几乎是所有用热户所面临的问题。

 

  “‘温度不达标’是用热户拒付或拖欠供热费用的主要原因,但大多用热户平时不注意收集证据,或虽有此类想法,但却不知道如何获取有效证据,特别是在供热期结束后再想举证的,更是难上加难。”雷菲菲向广大用热用户支招,若发现家中暖气不热,最好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通知供热公司前来维护,这样一旦发生诉讼,物业公司人员可作为证人。

 

  通常接到投诉后,热力公司会上门测温,通过多次不同时段的测试来判断用热户家中温度是否达标,同时对热力设备进行检测维护。

 

  维权需理性 投诉要合法

 

  除认为家中温度不达标的,用热户拒付供热费的理由还有很多。

 

  家住乌市某小区的李女士,因供热期家中无人,认为自己没有享受供热服务而拒付供热费。

 

  乌市市民周先生家暖气跑水,淹了自家,还泡坏了楼下邻居家的屋顶,他以此为由拒付供热费。

 

  “事实上,这些都不能成为用热户拒交供热费的理由。”乌市天山区法院小额诉讼法庭法官伊马木·艾山向记者解析。

 

  《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停止用热的用热户,应当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的收取标准由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另外,《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中关于城市热力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的部分规定:居民用户以入户端口为分界点,分界点外(含计量器具)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分界点内的供热设施由用热户负责。

 

  也就是说,居民楼的公共部分热力设施由热力公司进行维护,而自家的热力设施则由业主自己来维护。这也意味着:谁淹了你,你找谁,淹了自家算自己的。

 

  “用热户在供热期遇到问题,可及时参考法律法规,并及时取证留证,认为热力公司应该退费或少收取费用的,可直接带着相关证明和供热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进行投诉,或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伊马木说,供热纠纷案件标的虽小,但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为减少业主与供热企业因供热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建议热力公司和用热户双方签订供热合同,双方严格遵守合同自觉履行义务,构建和谐的供热服务供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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