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贴家用而兼职,没想到竟被公司解除合同!

      为补贴家用而兼职,没想到竟被公司解除合同!  刚买完房的小马手头略紧张,看着每个月的天文数字,再看看自己的工资卡,除了心酸还是心酸,于是小马灵机一动,趁自己年轻何不在下班时间去找个兼职挣个外快呢,说干就干,还真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兼职即替一个离家不远的仓库值夜班,谁想被公司知道后,公司要求小马立即停止兼职,而小马认为,自己的这个兼职属于“睡觉班”,兼职下班时间与全职上班时间毫不冲突,而且自己也不会影响白天的工作,于是,对公司的要求并未理睬,依然我行我素的兼职挣钱。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没过两天,就收到了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的通知,这才让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在公司里大闹了一场,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公司还是毅然决然的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生活中类似这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例子更是说不胜数,因此任性是需要资本的!
 

  对于小马血淋淋的教训,我们难免心里犯嘀咕,到底什么时候做兼职才能避免被解除呢?
 

  兼职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而对全日制劳动者的兼职则有严格限制。
 

  一般认为,全日制劳动者做兼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
 

  二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
 

  三是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
 

  四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停止兼职。
 

  综上,如果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停止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单位因小马兼职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合法有效的吗?
 

  掀开法条,不难发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正如案例中小马对公司提出停止兼职的要求拒不改正时,单位是拥有合同解除权的。小马的惨痛经历,是否让也你吸取教训的同时秒学了一招?
 

  作者:劳动法讲习所编辑王延飞

联系人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