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路面机械网讯】(通讯员 赵迪)为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合规意识,预防和规避项目法律风险,增强依法治企能力,贯彻四公司《2016年法律事务工作要点》具体要求,近日公司法律事务部对格尔木的四个项目部进行了合同审查,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期限,并于2016年7月31日在格拉扩能改造指挥部举办了2016年项目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及加强“营改增”合同管理工作培训。四公司总经理朱建军、副总经理芦巍出席了会议,格拉扩能改造指挥部、格拉扩能改造昆仑桥项目部、格库铁路指挥部、敦格铁路指挥部部的共35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总经理朱建军强调:首先,全体参训人员要养成勤学、多思、活用和积累的好习惯,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将学到的知识与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其次,企业安全运营法制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极为重要,各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法律观念,熟悉新情况、了解新问题、对外合同签订严格按范本执行、依法开展项目工作运营;再次,我公司项目法制建设实际运行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各项目管理人员要会用、善用法律工具,维护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利益,保障公司各项法制工作持续、稳健运营。
此次培训课程主讲人四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阎小莉紧紧围绕项目施工实际设置,针对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分包法律风险防范、合同签订及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证据资料收集管理、合同主体不适格、不明确引发的法律风险、企业“营改增”后的合同管理新要求等内容,以及工作中常遇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技巧进行了重点拆析。培训过程中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听讲、专心笔记,并纷纷就各自岗位常见的涉法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普遍反映:培训针对性、操作性强,受益匪浅,对于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方法大有帮助。培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案例突出,内容丰富、深入浅出。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控能力,强化风险管控管理责任意识,四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工作,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安全发展,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