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遇逆行驶摩托车,因避让不及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当场死亡,当事人状告高管部门破坏通行服务合同关系。昨日,记者从南明区检察院获悉,该起我省首例高速公路合同纠纷抗诉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以市民熊某最终获得胜诉告结。(商报记者-兰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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