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出生的小钱,因一时贪念骗了自己曾工作过的奶茶店老板1.2万元,本来他将面临一场牢狱之灾。由于小钱尚未成年,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附加条件的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七个月考验期,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小钱初中毕业后就从江苏来到上海打工,2013年4月,他在一家奶茶店找了一份实习店长的工作,处于试用期的他工资并不高,但花起钱来却有些大手大脚,很快就捉襟见肘。为了维持这种生活,小钱想到了“来钱”的歪方法。小钱找到奶茶店老板,号称自己联系了附近的一家公司送下午茶,该公司为了要保证奶茶的卫生质量,需要收1万元押金,另外还需要2000元好处费给介绍人。老板一听感觉可以赚钱,当即把1.2万元给了小钱。但一个月后,小钱被辞退了。
小钱走后一个星期,奶茶店突然接到投诉,一个女客户称她支付了2.1万元作为奶茶店加盟费用,现在联系不到小钱了。老板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个女客户曾经找到老板商量加盟的事情,可是没有谈拢。但被一旁的小钱听到了,他背着老板找到女客户,伪造了一份老板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使女客户相信小钱就是代理人,小钱跟女客户谈妥了合作事宜,收了她加盟费。当女客户找上门时,奶茶店老板才开始怀疑小钱有问题,赶忙报警。
承办检察官徐衍认为,犯罪嫌疑人小钱应当构成诈骗罪。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小钱的父母在表示对儿子的所作所为十分痛心的同时,一再表示要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最终小钱取得三名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