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为前提。

  2)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事务。

  3)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委托事务达成一致,即成立委托合同关系,而不以当事人的实际履行作为的条件。

  4)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有偿双务合同。至于有偿与否,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而定,法律原则上不予干预。

  5)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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