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我在房子还没有给钥匙时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价为18000元的装修合同,首期款为10000左右。签订合同当天我只交了3000元算作定金。后来发现该公司收费太高,在还没有装修前决定不用他们了,已交的3000元装修公司称无法退回。合同条款为“如终止合同,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附件条款为“如有减项,交付30%的费用”。我想问一下,这3000元还能退回吗?
回答:定金作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的方式,若是你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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