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霸王条款”无效


驾龄不满一年,上高速出车祸后,保险公司以驾照未过实习期为由就可拒赔?对这样的霸王条款,法院昨天审理后认为,实习期上高速出车祸免责这种条款明显不当,一审判令保险公司赔付驾驶者经济损失8万余元。 去年11月25日,拿到驾照不久的陈先生开着奥迪轿车在高速公

  驾龄不满一年,上高速出车祸后,保险公司以驾照未过实习期为由就可拒赔?对这样的“霸王时间作出了限制,但并未对被告自身的赔付期限作出约定,明显不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确定由被告在60天内作出赔付为妥。

  同时根据规定,“由关于保险人责任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生效”,但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对相关免责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因此,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且《道路安全法》对实习期上高速并未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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