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2年度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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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现将《2002年度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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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2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全面展开的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好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劳动保障系统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明确认识到肩上的责任,不断增强强化自身法律素质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紧迫感、自觉性。必须克服目前仍存在的把依法行政工作等同于一般工作的模糊认识,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正确认识和把握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正确认识和理解依法行政与改革发展的关系,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劳动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目标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掌握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企业法、职业教育法和统计法等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及企业、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学习掌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相关配套规章,以及我市人大、政府颁布的地方性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
(三)学习《行政复议法》及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有效预防并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争议案件。
(四)学习和了解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法律文件和法律知识,使劳动保障部门能尽快适应入世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建立多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制度,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以自学为主,并根据形势要求,组织专门学习。
(二)市劳动保障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继续把开展法制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之一,至少安排2次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与此同时,市劳动保障局还要组织处级干部行政法与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具体组织工作由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要积极配合。
要组织好本系统所属单位的领导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
(三)劳动保障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的执法人员。基本要求是:
1、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要结合任职资格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好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学习。
2、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单位,必须结合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化要求,健全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并集中时间组织行政审批制度建设专题讲座。
市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学习,由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区县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学习由本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
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及相关单位干部劳动保障法制教育的重点由委、局、集团(总公司)和相关单位自行确定。
(四)法制教育要和业务学习相结合。各单位在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方面,要以市劳动保障局今年新改版的天津劳动保障网(网址:http://www.tj.lss.gov.cn)上的“问题解答”为学习参考资料,充分发挥网络普法的作用。
(五)《天津劳动保障》杂志要开设“法制教育”专栏,充实“四五普法”、“以案论法”等专栏,特别是充分利用已开通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6812168~176),提高劳动保障政策法律宣传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四、结合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按照2002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对全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做好各项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观念更新,主动适应WTO规则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加强服务,树立依法行政的新形象。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立现代行政管理的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协调、高效运转。三是抓好依法行政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制定工作实施计划,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市劳动保障局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