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4年杭州市区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 
  根据杭劳社薪[2004]184号文公布的2003年市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2004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为710.50元/月(不含物价补贴、清凉饮料费)。
  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上述标准的,自2004年1月1日起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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