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镇外商投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


青劳社[2003]51号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市政府同意,从2003年7月1日起,将我市城镇外商投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5%调整至20%(其中崂山区外商投资企业从23%调整至20%)。2003年7月1日前城镇外商投资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仍按原比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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