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鲁劳社函[2003]33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的管理,按照劳动保障部劳社培就司函[2003]156号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函[2003]217文件要求,对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的数量、资质、培训鉴定质量、范围和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资格或鉴定资格。
二、各地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颁布的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见《通知》附件2),对10个专项治理职业的鉴定所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鉴定所及时上报省厅,由省厅在山东省职业培训与鉴定网站和劳动保障部0STA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各地要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具体措施,并填写《专项治理职业分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2004年4月前报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三、各地对涉及专项治理职业的培训与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或删减其内容,降低鉴定考核要求。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的原则,组织实施上述职业的技能鉴定工作。省厅将对使用国家题库的试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各市要按照省厅鲁劳社函[2003]217号文要求的时间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于2004年4月底前连同自查和全面检查的书面材料报省厅,5月省厅进行核查。同时做好劳动保障部来山东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各市要结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县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健全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鉴定机构的资格条件标准,尽快配备专职人员,完善鉴定设施,切实提高鉴定质量。
附件:1、专项治理职业分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发函劳社培就司函[2003]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并借鉴去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见附件1),对培训机构、鉴定所(站)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鉴定所(站)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资格或鉴定资格。
二、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鉴定等情况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企业用工、职业介绍、培训和鉴定考核行为,切实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同时,各地区要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分析,夯实基础工作,并请将检查情况填入《专项治理职业分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04年5月前上报我部。
三、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建立鉴定所(站)自我约束的质量管理机制,将在湖南、新疆等地区专项治理职业的鉴定所(站)中开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认证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国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认证管理制度。
四、各地区要及时统计分析专项治理职业的培训、鉴定有关信息与数据,并按《关于采集美容等专项治理职业鉴定方面相关数据的函》(劳社鉴函[2003]8号)规定的内容与方式,汇总本地区今年10个专项治理职业的获证人员等数据,定期报送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逐步建立对专项治理职业跟踪监控的机制。
五、要继续完成去年专项治理的后续工作,我部将根据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举行美容等5个职业专项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在实施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制定培训、鉴定、就业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技术规程,不断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与措施,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避免出现反弹。
为交流各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联系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联 系 人:刘新昌
联系电话:010-84201673
电子邮箱:liuxinchang@mail.molss.gov.cn
联系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 系 人:王 欢
联系电话:010-84635476
电子邮箱:wanghuan@osta.org.cn
附件: 1.中式面点师等9个职业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
2.专项治理职业分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中式面点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式面点师),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级中式面点师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熟悉培训考核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熟悉培训考核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每次考核不少于四个工位,其中操作间不少于100平方米,成熟间不少于50平方米,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二)设备、设施
小型压面机1台
打蛋机1台
铜丝萝
台称5台
调面盆10个
刀具10个
刮刀10个
馅尺子
不锈钢油桶4个
不锈钢双眼灶2台
冰箱(生熟分开、冷冻冷藏分开)
笼屉布
不锈钢双槽水池子
三分层控温电烤箱1台
电饼1台
中小笊篱
成品盛装器皿
漏勺4把
蒸箱
蒸煮锅
边锅
垃圾桶(带盖)
五、管理制度
(一) 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 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 财务管理制度。
(四) 档案管理制度。
(五) 岗位责任制。
(六)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 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西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西式烹调师),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级西式烹调师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熟悉培训考核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熟悉培训考核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每次考核不少于5个工位,其中热菜间不少于30平方米,平均每个工位不少于3平方米,冷菜间不少于15平方米,平均每个工位不少于2平方米,加工间不少于20平方米,平均每个工位不少于2平方米,库房不少于15平方米,标本室不少于15平方米,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二)设备、设施
1.热菜间
平台灶
小型双槽电炸炉
扒炉
烤箱
抽排烟设备
锅炉
不锈钢案子
不锈钢调料柜
不锈钢水池
厨用冰箱
不锈钢双耳锅
不锈钢双耳汤桶
不锈钢拌料盆
不锈钢调料罐
不锈钢油桶
不锈钢长把勺
平底煎盘
煎烤叉、铲
不锈钢手抽子
西厨用分刀
塑料墩、板
垃圾桶
干粉灭火器
2.冷菜间
不锈钢案子
不锈钢双槽水池
洗手池
厨用冰箱
紫外线消毒灯
空调机或排风扇
酒精棉球瓶
不锈钢消毒水、冷水桶
西厨用分刀
不锈钢拌料盒
塑料菜板
不锈钢手抽子
垃圾桶
3.加工间
不锈钢案子
厨用冰箱
不锈钢水池
不锈钢配料盘
不锈钢拌料盆
不锈钢肉串钎子
西厨用分刀
西厨用拍刀
塑料墩、板
4.储藏室
多层货架
卫生消毒用品(洗涤灵、消毒器具)
卫生保健箱
西餐用香料、调料
5.标本室
香料及调料不少于20种
调味酒不少于5种
五、管理制度
(一) 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 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 财务管理制度。
(四) 档案管理制度。
(五) 岗位责任制。
(六)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 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西式面点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西式面点师),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级西式面点师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熟悉培训考核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熟悉培训考核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
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每次考核不少于5个工位。其中成品操作间不少于20平方米,平均每个工位不少于2平方米,烤制间不少于15平方米,平均每个工位不少于1.5平方米,半成品加工间不少于20平方米,平均每个工位不少于1.5平方米,库房不少于15平方米,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二)设备、设施
1.面点制作间
冷气工作台
不锈钢案子
打蛋机
微波炉1台
冰箱
2.面点烤制间
三分层式烤炉
单槽水池
多层架(金属)
烤盘
电醒发箱
加热灶或加热炉
双耳铜锅或不锈钢锅
3.库房
多层货架
卫生消毒用品(洗涤灵、消毒器具)
卫生保健箱
西式面点配料
各式面粉
五、管理制度
(一) 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 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 财务管理制度。
(四) 档案管理制度。
(五) 岗位责任制。
(六)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 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眼镜验光员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眼镜验光员),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级眼镜验光员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
2.考评人员:专职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具有固定的办公室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四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不少于一个多媒体教室;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标准验光室(半暗室,测试距离能保证5米)备有洗手及烘手设备。
(二)设备、设施
检影镜 3台
模型眼 3个
试镜架 2个
视力表 2个
镜片箱 2套
顶焦度 2台
交叉圆柱透镜 2套
电脑验光仪 1台
裂隙灯 1台
瞳距仪 1台
瞳距尺 若干
角膜接触镜片和护理产品 若干
测量用光学镜片 若干
不同镜度的眼镜 若干
烘热器、各类校配工具
五、管理制度
(一) 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 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 财务管理制度。
(四) 档案管理制度。
(五) 岗位责任制。
(六)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 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
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一次考核不少于40个工位,每个工位不小于2平方米的操作台,可同时容纳40个人考试。电源及安全设施完备,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
(二)设备、设施
1.仪表工具:
(1) 隔离变压器每个工位1台
(2) 音频信号源20台
(3) 高频信号源20台
(4) 20MHz-40MHz示波器至少20台
(5) 电视信号发生器10台
(6) 矢量示波器2台
(7) 晶体管测试仪2台
(8) 毫伏表20台
(9) 常用工具和材料:万用表、电烙铁、螺丝刀、钳子、焊锡松香、导线等可供40人考核用。
2. 考核设备
(1) 遥控型彩色电视机(4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40套
(2) 收录机(4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40套
(3) VCD(4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40套
(4) DVD(4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40套
(5) AV功放(1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10套
(6) 录象机(1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10套
(7) 摄录一体机或新型大屏幕彩电(1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10套
(8) 考核用代换元器件(10)台 配该机电原理图10套
五、管理制度
(一)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岗位责任制。
(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车工、铣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车工、铣工),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级车工、铣工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
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办公室用房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两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包括工具室、材料室),操作台、电源及安全设施完备,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
(二)设备、设施(注:设备型号可用同类规格,性能,相近的设备代用但必须满足加工工艺要求)
车床(CA6140,1000) 10台
铣床(XA5032,1250×320) 5台
钻床(Z4122,φ13) 6-10台
砂轮机(MS30,D300) 1台
车刀磨床(M6250-2) 1台
划线平板(1m×1.5m)4个(铣工)
万能工具显微镜(G83386或同规格)1台
划线工具(包括方箱) 10套(铣工)
万能分度头(中心高125mm) 4个(铣工)
锯床(G72,φ72) 1台
车刀磨床(M6250K-2) 1台
建站必备工量具:
千分尺0-25,25-50,50-75,75-100(各两套,必备)
公法线千分尺:0-25,25-50,50-75(各两套)
齿厚卡尺:M1-26mm(车工必备,两套)
高度尺:0-200
卡尺:0-200
深度尺:0-200
万能角度尺:320度
刀口尺:150
千分表,百分表,表座(各两套)
内径表(两套)
V型铁2付
五、管理制度
(一)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岗位责任制。
(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
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专职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
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具有固定的办公室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四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不少于一个多媒体教室;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不少于一个局域网络计算机教室(可与数控设备进行通讯)。
3.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包括工具室、材料室)。电源及安全设施完备,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
(二)实际操作鉴定的设备、设施
1.硬件部分:
不少于20台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具备技能鉴定使用的多种数控系统(FANUC、SIMENSE等)。
具备所需卧式、立式等类型的加工中心及数控铣、数控车、龙门铣等数控设备。
具备多种类型的专用机床。
根据鉴定工件(产品)的结构,具备使用的夹具和工艺装备。
根据鉴定工件(产品)的结构,具备所使用的标准和非标准刀具。
根据鉴定工件(产品)的结构,具备所使用的专用量具。
根据鉴定工件(产品)的结构,具备所使用的专用样板。
通用的工卡量具(参照机械加工类配备)。
具备稳定的能源(水、电、气、风等)供应系统。
2.软件部分:
所配备的加工中心、数控机床编程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包括系统固定循环说明。
所配备的加工中心、数控机床操作说明书,包括数控系统和机床制造厂家的说明书。
具备各种数控资料(法那克系统、西门子系统等的相关资料)。
五、管理制度
(一)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岗位责任制。
(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焊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资格条件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焊工),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初、中、高级焊工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全面管理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日常事务。
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专职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所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检测仪器的配置要求
(一)场地
1.具有固定的办公室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
2.理论鉴定场地:不少于四个标准教室,配备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不少于一个多媒体教室;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要求设置专门评分室。
3.实操鉴定场地: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包括工具室、材料室)。电源及安全设施完备,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
(二)实际操作鉴定的设备、设施:
交流弧焊变压器(BX1-330或BX3-300) 2台
IGBT逆变式手工/氩弧焊机(ZX7系列或WS系列) 2台
IGBT式二氧化碳气保护焊机 2台
弧烛整流器(ZXG-300)2台
手工钨极氩弧焊机(NSA-300)1台
埋弧自动焊机(MZ-1-1000)1台
等离子切割机(包括配套设施)
小型空压机1台
半自动车式切割机(CG1-30)1台
氧气瓶、乙炔瓶各4个
氧气、乙炔减压器(包括回火防止器)3个
氧气、乙炔气胶管(60米)3盘
钳工工作台(1.5米×3米×0.7米)1个
角向磨光机(φ125150)2个
台式钳(150mm)4个
板锉(20(500mm))5把
钢丝刷、电焊锤各10把
盒尺等量具1套
固定台式砂轮机1台
砂轮切割机1台
焊条烘干箱(焊剂)(500摄氏度)1个
焊条保温筒5个
碳弧气刨用具1套
X射线检测仪1台
焊缝检测尺2把
着色剂
放大镜(5倍)2个
钢板尺(100150mm)2把
万能试验机检测设备1套
观片灯(包括检测尺)1个
碳钢焊条(初级)
碳钢焊条、低合金钢焊条、不锈钢焊条及焊丝、焊剂(中级)
通针6套
克丝钳(8"、12")各4把
钢尺(1000mm)1把
钢尺(300mm)1把
点火枪6把
五、管理制度
(一)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
(二)考评员守则、考场规则。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岗位责任制。
(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七)其它。
六、资料
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培训教材。
七、鉴定所基本情况档案
(一)基本情况档案(建所批文、建所时间、收费许可证、人员基本状况、固定资产登记、鉴定范围、规模等)。
(二)鉴定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三)近年鉴定成果档案。
(四)其它。
附件2
专项治理职业分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地区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