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6年揭阳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健全工资宏观调控体系。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定期报送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资料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266号)的要求,决定调整公布我市部分职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经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及反复论证,并参考周边城市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形成了88个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现予公布,供各单位参考使用。各级劳动力市场应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在市场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止。 附:揭阳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及说明。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公布揭阳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 (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公布制度。现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公布制度的作用。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公布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理顺劳动力供求关系,深入调查市场和企业工资分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科学预测和评价,制订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一种制度。其主要作用是: 1、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由直接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为企业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 2、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减少供求双方的盲目性,提高劳动者求职的成功率和劳动力市场动作的整体效率。 3、有利于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调节行业之间的就业结构,使劳动力价格机制紧密结合,构建完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4、有利于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内部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内部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二、制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依据。 1、根据市场取向原则,依据市场上劳动力供求关系、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及居民生活水平制订各工种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指导价位。 2、经调查取证各产业、行业、经济类型企业实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各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与周边城市的价位进行比较,同时分别召开工资管理部门、劳动力市场、企业等有关部门座谈会进行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了劳动力市场较通用的88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 三、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运用原则。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号,它只具有指导性,不具指令性,因此,企业在运用指导价位时,必须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 一是工资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政府制订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只具有指导服务性质,企业仍应实行自主分配原则。因为工资指导价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工资标准,企业可以据此参考,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贯彻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是指导价位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指导价位水平按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形式公布。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可参考选择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价位,经济效益一般可参考选择中位数的价位,经济效益较差可参考选择低位数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关系。国有企业参考指导价位时不能违反“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两低于”原则是当前国家调控国有企业分配的一种政策,具有指令性。企业应有选择地运用工资指导价位,并把工资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公布种类,形式及实施时间。 今年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有88个,其中管理人员职位10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2个,办事人员职位4个,商业、服务业人员职位18个,农林牧渔生产人员职位3个,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职位41个。 指导价位从时间上以年薪和月薪两种收入形式公布,从水平上分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种类别公布。 本次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06121日至20071130日。 (详细职位工资价位表请到本让公告栏或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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