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完
各区县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确保各项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陕劳社发[2003]12号、陕财办发[2003]7号、市劳发[2004]2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及职介机构享受职介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申请程序
1、凡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者)的各类企业(单位)均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申请社保补贴应填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证明》,并附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副本;
(2)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3)企业(单位)与新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新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按社会保险关系受理渠道,区、县属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转区、县财政部门核拨;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转市财政部门核拨。
4、企业向市、区县财政部门申请核拨时应提供的材料:
(1)经劳动部门签注意见的《审核证明》;
(2)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
二、职业介绍机构享受职介补贴的申请程序
1、凡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可提供按职业介绍后实际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2、申请职介补贴应填报《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提供职业介绍后,已实现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
(2)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证。
3、按职业介绍机构隶属关系,区、县属职业介绍机构的申报材料,由区、县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转区、县财政部门核拨;其余职业介绍机构的申报材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转市财政部门核拨。
4、职业介绍机构向市、区县财政部门申请核拨时应提供的材料:
(1)经劳动部门签注意见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职介后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
5、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每介绍1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附件:1、《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证明》样表
2、《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样表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