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劳社[2006]52号 |
|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
10月8日,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
|
附件:
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
10月8日下午,省政府副省长、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主持人宋恩华主持召开了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主持人付双建做重要讲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傅文才、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朱现军、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出席了会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傅文才对《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6年工作要点》和《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方案》起草情况作了说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民工办)主任张瑞书汇报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前一段我省农民工有关工作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打算。会议对我省农民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自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农民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办事机构;二是制定下发了我省的《实施意见》;三是起草了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分工方案》(讨论稿)和《工作要点》(讨论稿),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四是加强了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的沟通与协调;五是农民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这支新型劳动大军,为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农民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树立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发[2006]5号文件和冀政[2006]57号文件的第一年,做好农民工工作至关重要。各成员单位要在农民工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紧迫问题上抓好落实,为他们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请省农民工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尽快印发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 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力争年底前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一是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二是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三是搞好农民工就业和培训,特别是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四是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特别是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五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结合我省情况,后几个月要着力做好十件实事: 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和今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抓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取消年终集中发放工资的做法,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监察和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制裁,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要将日常监察和集中监管结合起来,将举报监察、有报必查和随机监察结合起来,要加强对有拖欠行为企业的监察,增加频次和加大监察力度。 二是合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要加大对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改变同工不同酬的状况。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三是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以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计划为契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在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坚决制止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合理不规范、不履行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四是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农民工安全卫生环境。加强安全监管,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依法采取整顿和关停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作业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五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舆论监督。对损害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损害女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以及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是抓好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年底前,再一次彻底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决城市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全面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组织实施“蓝色证书”培训,确保完成各项培训计划目标任务。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从事煤炭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必须持证上岗。 八是积极稳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要适应农民工收入偏低和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并使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首先着力解决好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年内实现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大力开展农民工医疗保险扩面专项活动,指导各统筹地区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好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今年全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要达到50万人以上。 九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输入地政府要承担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城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同时,要重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解除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十是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全和完善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强化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和对居住地的疾病监测,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纳入输入地免疫规划,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三、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农民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检查工作、通报情况,建立健全调研、通报、统计等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 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五、 加强舆论宣传。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オ 出席:省委宣传部解永会,省法院韩过刀、李建国,省发改委董玉发,省国资委魏建厂 、李子芸,省教育厅杨勇、曾超敏,省科技厅李从民、李海瑞,省公安厅曹爱平、韩英斌,省监察厅秦博勇、李繁东,省民政厅王保珍、任俊厚,省司法厅时清霜、陈相明,省财政厅王秋民、张烈,省劳动保障厅傅文才、张瑞书、何春晖,省农业厅朱立杰、周建新,省文化厅郭俊巧,省卫生厅李建国、江建明,省人口计生委陈秀娥、王进章,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李小秋、杜文忠,省国税局韩月朝、姜国林,省地税局王文涛、张彦平,省工商局赵俊兰,省统计局周立军、刘振琪,省安监局田风清、白海平,省法制办石玉林、王小平,省政府研究室朱现军、孙增杰,省扶贫办哈增友、郑建平,省总工会刘书为、李树锋,团省委韩俊兰、李建业,省妇联常丽虹、宋泽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