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

关于下发《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7]47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关于实施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和 <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7]95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个人自付部分预交金标准
3、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暂缓申报申请表
4、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
5、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
6、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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