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穗劳社法〔2006〕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局对部分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冲突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工〔2002〕14号)等7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进行公布,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   废止的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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