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度继续招收劳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知
 
 
        冀劳社办〔 2008〕20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08年度继续招收劳动与社会 保障专业在职研究生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时代要求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根据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形势任务需要,在成功举办2007年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的基础上,经与省委党校协商,2008年我厅和省委党校继续联合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职研究生。现就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学模式 采取联合办学模式。省委党校在我厅设立劳动保障厅在职研究生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厅干部教育中心,授课地点设在我厅下属的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 二、学制及授课方式 学    制:学制三年。 授课方式:采取自学为主、小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两年半时间学完规定课程,半年时间撰写毕业论文。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招生范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省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保障工作及相关人员。 报考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好学上进的优秀在职干部职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0日—3月10日。 报名地点:省厅干部教育中心(省厅办公大楼1216室) 联系电话:0311—88616824 / 88616152 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各一份,四张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党 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 各市、县(市、区)报考人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的人事教 育部门统一向省厅干部教育中心报名。各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 所在市、县劳动保障局负责,也可直接向省厅干部教育中心报名。 省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厅 干部教育中心报名。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20日。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铁路运输学校。 考试科目:1、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3、现代管理学; 4、英语 六、考前辅导 报名时发放复习资料,于3月31日—4月1日由省委党校进行考前辅导。 七、费用 报名时省委党校收取报名费100元;考前辅导费200元;复习资料费约100元左右。 学费待正式录取后按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论文指导答辩费在毕业答辩时收取。 八、待遇 修业期满,各科成绩考核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发给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教育委员会、河北省人事厅、中共河北省委党校联合签发的组通字[1996]8号文件规定:“承认其相应学历,在任职、公务员考评、晋级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均与相应国民教育学历同等对待”。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 入学考试及录取:由省委党校统一组织入学考试和录取。 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是进一步提高我省劳动 保障系统,省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 的干部队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报名和考试工作,并为报考人员及被录 取的学员创造学习条件。本通知已在河北劳动保障网站上发布 (网址:w w w. he.Lss.gov.cn  )。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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