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08年劳动保障民生十件实事责任单位的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在1月10日召开的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厅党组向社会承诺了2008年要办好的劳动保障民生十件实事。为把承诺的实事办好,现将十件实事的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增加100元以上,春节前发至退休人员手中。
    牵头领导:刘文明;承办单位:厅养老保险处,省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二、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保证农民工按时拿到报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并建立防止拖欠和保证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王平均;承办单位:厅劳动保障监察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三、推动全民创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全年创业培训2.5万人,培育小老板1.5万名,带动就业5万人以上。     牵头领导:王金法;承办单位:厅劳动就业处,厅劳务输出服务处;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四、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及时提供援助,至少实现一人相对稳定就业。     牵头领导:王金法;承办单位:厅劳动就业处;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五、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全年新增转移就业150万人以上,帮助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至少实现一人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贾军芳;承办单位:厅劳务输出服务处;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六、强力推进农民工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全年培训66万人,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能力证书人数达到30万人。     牵头领导:贾军芳;承办单位:厅劳务输出服务处、厅职业技能开发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七、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     1.养老保险。牵头领导:刘文明;承办单位:省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厅养老保险处;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2.失业保险。牵头领导:王金法;承办单位:厅失业保险处;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八、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增加9个省辖市开展试点,覆盖人数达到60%以上。     牵头领导:韩志奎;承办单位:厅医疗保险处,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协办单位:有关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九、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00万人、50万人。     1.工伤保险。牵头领导:韩志奎;承办单位:厅工伤保险处,省工伤保险中心;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2.医疗保险。牵头领导:韩志奎;承办单位:厅医疗保险处,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十、加快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牵头领导:韩志奎;承办单位:厅医疗保险处,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协办单位: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好十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民生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量化、措施细化,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十件实事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牵头领导要加强协调沟通,定期督查进度,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承办单位要拟订好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解决好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按季度向厅党组报告工作进度。     7月份厅党组听取上半年十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年底前对各省辖市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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