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产生的社会影响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共计八章九十八条,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劳动合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还特别就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问题作了相应规定,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诸多方面也都加强了对企业的规制,增加了企业用工的风险,如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面临的强大罚责、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等,对实施多年的劳动合同条例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有着重大的调整 。对企业劳动力成本的观念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甚至企业战略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给企业一方带来了巨大挑战。虽然劳动合同管理只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与企业的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管理工作息息相关,因此该法的出台,涉及到每户用人单位和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律颁布以后,关于“《劳动合同法》令我丢饭碗 !”“《劳动合同法》将致裁员潮?”“警惕《劳动合同法》‘法律准备期间 ’企业异动”之类报道充斥媒体。
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下,先是华为集体裁员,接着是家乐福欲与4万职工重签劳动合同被指规避新法;雅虎CEO杨致远要下狠手2周内将裁员2500人;广东500余家台企搬离东莞;签合同一签就4年等;2007年6月下旬,LG中国将旗下大批5~10年工龄的员工辞退,全球贸易商品采购信息供应商“环球资源”则在8月下旬有了类似行动。随后深圳也着手清退代课教师。种种迹象都表明各个企业都在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新法。新《劳动合同法》已经在很多大公司内部引起了很大的反应,不少雇主已经在出台或者酝酿调整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我国企业劳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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