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制订工作方案,确保了该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1035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约期为3年,签订劳动合同15646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5%。
为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市成立了以劳动、工会、经贸、建设、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外,各县(区)还根据实际,举办13期《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班。面向大型国有企业、困难企业举办了26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各用人单位法人、劳资人员和工会人员共1650人参加了培训。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市总工会举办2期《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班,面向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共300人参加培训。在全市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劳动合同法》,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组织宣讲人员深入到重点企业对职工进行宣讲,增强广大企业法人、劳资人员、劳动监察协管员、就业援助员知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进工矿、企事业单位、人口集中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全市开展的“春暖行动”中,督促1334家企业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用工单位326户,涉及职工27738人,其中农民工9342人。对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14户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书。到目前,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处理突发事件3件,立案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25件,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6683人,为4682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322.58万元,督促57个用人单位为1470人缴纳社会保险费92.2万元。
(百色新闻网-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