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微型计算机商品买卖合同(2006版)

市微型计算机商品(2006版)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一、合同标的及价款

  乙方向甲方购买下列微型计算机商品,各商品的具体配置详见随机清单:

□笔记本计算机 品牌 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台 小计 元□台式计算机 品牌 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台 小计 元□其他相关商品 1.品名 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台 小计 元 2.品名 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台 小计 元 3.品名 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台 小计 元以上所选商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小写) 元□赠品

  二、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货款:合同标的交付时,以 □现金 □信用卡 支付;□分期支付货款:时,首付人民币 元,以 □现金 □信用卡 □其他方式 支付; 余款支付方式&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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