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相近似英文商标 英国雷茨获赔40万元

  因和世界著名的英国雷茨饭店使用了相近似的英文商标,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和上海静安丽池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分别被对方告上法庭。今年4月7日,市二中院以网络直播方式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直播。昨天,市二中院对两起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40万元。

  英国雷茨饭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896年,是全球著名的酒店经营公司。该公司的“LE RITZ”和“RITZ”商标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包括饭店、餐馆、酒吧、茶室、疗养所、疗养院、美容美发沙龙等。 1998年11月9日,雷茨公司与丽嘉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授权丽嘉公司可在中国及其他部分地区以“RITZ-CARLTON”的形式使用“RITZ”商标。2000年8月7日,丽嘉公司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RITZ-CARLTON”商标,上海波特曼丽思卡尔顿酒店、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和建国路丽思卡尔顿酒店被允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该标识。

  黄浦丽池公司和静安丽池公司成立于2004年,以桑拿、指压、按摩、美容、美发、足疗等服务为主要经营项目。2007年10月,雷茨公司对黄浦丽池和静安丽池的经营场所内使用“RITS”标识的情况进行了公证保全,包括拖鞋鞋面、浴衣、毛巾、牙具包装盒、纸巾盒以及广告牌、店内指示牌、菜单、酒水单、手牌等,使用方式有单独使用“RITS”、“RITS”与“丽池”组合使用、“丽池RITS及图”组合使用。2008年3月,雷茨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上海的两家公司告上市二中院。

  审理中,两被告提出抗辩理由认为,其关联公司厦门丽晶娱乐有限公司早在2000年就开始使用“丽池RITS及图”的标识,早于原告“RITZ”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因此两被告享有在先权利。

  市二中院认为,原告雷茨公司是“RITZ”商标的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两被告在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原告雷茨公司早在1993年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获得“LE RITZ”商标的专用权。上海波特曼丽思卡尔顿酒店成立于1998年,该酒店经原告及丽嘉公司授权自1998年就已经在其名称及经营活动中使用“RITZ-CARLTON”的标识,这种使用也是原告“RITZ”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厦门丽晶公司2000年使用“丽池RITS及图”商标,晚于原告“LE RITZ”商标的注册及“RITZ”商标的使用,因此被告辩称关联公司使用在先不能成立。关于赔偿数额,鉴于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及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市二中院在考虑原告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原告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方式,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以及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确定赔偿数额。(吴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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