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165首未经授权歌曲在线播放服务 “中国原创音乐基地”被判侵权

  自称“原创基地”的音乐网站竟在线播放165首未经授权歌曲,涉案歌曲的录音制作者——香港商维京百代音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为此将该网站的经营方和相关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涉案网站经营方被告杭州炫彩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网站主页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百代公司发现,从2006年9月起到2007年2月,在网址为“www.5sing.com”的“中国原创音乐基地”网站上有包括萧亚轩演唱的《爱情通关密语》、江美琪演唱的《有个男生为我哭》等165首歌曲在线播放,且其中《爱的主打歌》等29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的署名有误。据当时网站首页显示,“中国原创音乐基地”网站属上海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音乐门户网站,版权所有人为杭州炫彩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百代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洲信公司和炫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百代作为16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应歌曲的署名权,请求判令两被告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声明,对侵犯原告29首歌曲署名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为本案调查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1000元。

  被告洲信公司对网站提供涉案165首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且对其中29首未正确署名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公司并非网站经营者,因此不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被告炫彩公司则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希望法院酌情确定。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百代公司是涉案16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告炫彩公司作为涉案网站的经营者,未经原告许可,在涉案网站中提供了涉案165首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且对其中29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未能正确署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应当就此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法院根据被告炫彩公司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涉及的歌曲数量,侵权的持续时间、性质、范围以及原告为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酌情予以确定。对于本案另一被告洲信公司,因该公司仅是投资者而非涉案网站的共同侵权者,因此不对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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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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