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指引诱村民签土地承包合同:签名即领千元

 羊城晚报记者 袁增伟

  通讯员 周益臻

  近日,一段“广东省廉江市石颈镇那利村签名即领千元”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人们关注。记者采访得知,涉事公司拍下该村高岭的采矿权后,涉嫌引诱村民签土地承包合同。不过涉事公司回应,所派的钱是“租地款”。

  村民

  签名的多是妇女

  廉江市石颈镇地处丘陵地区,经济较落后。记者在村口不远处,发现有一间非常简陋的小卖部,几个妇女正在门前打扑克。当记者提起“签名领钱”一事时,她们几乎都承认领了钱。其中,一名妇女说,“我们妇女在家整天做工,手里很少拿过钱,那天老板讲,签名就领钱。我们从来没遇到这样的好事,当然签名啰!”

  据村民介绍,4月18日中午12时多,村里突然来了“宝马”、“丰田”等五六辆小车,从车上下来一批人,大约20人左右,然后搬来桌子,摆出现金,叫村民来签名领钱。村民签名的就当场领到1000元,不签名的就没有。

  有的村民感到不解:真是天上掉“馅饼”了?于是,有村民就追问是怎么回事。派钱的人说是“卖岭头的”。至于卖什么岭头、多大面积,大家都不知道。签名绝大多数是妇女。由于人多,有的妇女反复签了两三次,但村里的男人很少签名。当时村干部都不在场,他们不知道是什么事,担心乱签名会惹来麻烦。所以,他们不敢拿这样的“糊涂钱”。

  “如果签了自己的名,领了1000元,以后老板讲我的屋都是他们的,你说怎样办?”一村民说道。

  公司

  不清楚派了多少钱

  记者联系上那利村的村干部赖先生。他说,该村地下有大量的花岗岩石。2010年1月,该村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将那利高岭等发包给廉江市顺某公司经营使用,双方签订了承包开采花岗石合同,并经廉江市石颈镇法律服务所见证。合同期限30年。合同签订后公司已支付全部承包金。后因开采手续没办下而无法开采,双方于2014年5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该承包不能办理采矿权证,可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农林和种养殖经营。

  赖先生说,直到4月18日发生这签名领钱一事后,他才听说,高岭已在廉江一次拍卖中被广东某汇公司拍卖下来了。他说,来“派钱”的公司,可能是贿诱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其目的为了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名同意卖地才有效而获得合同。

  赖先生还称,事发时至今村长出差在外地。据他所知,村里几名村干部事先都不知道“签名领钱”的事。他现在担心高岭会出现“一女嫁两郎”,以后的事情就复杂了。

  记者几周折,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广东某汇公司的林老板。他说,他现在出差在南宁。他承认是他公司拍卖下那利村的岭头。当记者提起他们为什么拿钱到村里让村民签名领钱问题时,他说:“那是租地款。”当记者问到已签领了多少钱时?他说是他手下派的,至于派出了多少他还不清楚。记者再追问其他问题时,他不愿意再多说。

  官方

  采矿权经合法拍卖

  记者在采访石颈镇有关领导时,他们均称,事先不知道此事,因此事属市里有关部门管,详细情况要向市里有关部门了解。

  而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分管矿产资源工作的何副局长对记者说,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4月16日,他们组织拍卖颈镇那利村矿产资源,拍卖的是采矿权。拍卖之前已在网上公布,程序合法。拍卖获得者需要在3个月之内,提供与该村签订的有效承包合同。至于怎样“搞掂”均是他们的事。近日,他们也听到一些村民反映,村民受到恐吓威胁,这不属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范畴。他们已建议村民依法反映情况,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就向哪个部门反映。

  廉江市委书记陈光祥获悉记者反映以上情况后,表示会关注此事。

  律师

  不知情下签名合同无效

  律师张补联指出,此案涉嫌行贿引诱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名,如果拿去作为承包合同的确认是无效的。拍卖获得者应该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等联系,与原先签订承包合同的公司和村干部协商,进行合理补偿,解除原来的合同后,再通过村干部,组织村民协商,依法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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