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不可有“南郭先生”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为追索允诺的赞助金,将波司登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7日受理了这一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案(新华每日电讯11月19日)。

  说到此,就不得不提一件发生在咱们的类似事例。近日《春城晚报》报道,一个名叫“云南天硕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曾与云南签订了一份110万元的爱心捐赠协议,当地政府随之与捐赠方举行了一个轰轰烈烈的捐款仪式。但勐海县的一所爱心小学却因捐资方不拨款而变成了烂尾楼,那里的孩子们至今还在几间四面透风的破毡房里上课。

  诚然,企业的公益捐赠活动必定包含其商业用意,原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一些企业与有钱人之所以热衷于捐赠,所看重的是隆重的捐赠仪式、各级领导的到场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一旦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便赶紧“开溜”。如此不讲诚信、装腔作势的行径,对于公益捐赠来说,是不是另一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

  捐赠企业的“忽悠”无疑就是对捐赠本意的亵渎。对这些“南郭先生”决不能听之任之,除了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约者的责任外,还有必要将其曝曝光,再一次助他们“扬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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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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