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衍生工具概念及与主合同的关系(二)


  嵌入衍生工具概念及与主合同的关系(二)

  (5)嵌在主债务工具或保险合同中且与商品挂钩的利息或本金支付额(即利息或本金金额与商品价格挂钩),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因为内含在主债务工具和嵌入衍生工具中的风险不同。

  (6)从金融工具持有人的角度看,嵌在可转换债务工具中的权益转换特征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从发行人的角度看,如果权益转换选择权符合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权益工具的分类条件,则该选择权是一种权益工具,应按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处理。

  (7)嵌在主债务合同或主保险合同中的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或预付期权不与主合同紧密相关,除非在每一行权日,该期权的行权价大致等于主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或主保险合同的账面价值。从具有嵌入看涨或看跌期权特征的可转换债务工具的发行人的角度看,应在按照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规定拆分为权益要素前,评估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是否与主债务合同紧密相关。

  (8)嵌在主债务工具中,允许一方(“受益人”)将某一特定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受益人可能不拥有该项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保证人)的信用衍生工具,不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这种信用衍生工具允许保证人承担与其并未直接拥有的参照资产相联系的信用风险。

  2.下列情况下,嵌入衍生工二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紧密相关。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企业不应将这些嵌人衍生工具和主合同分离开来核算:

  (1)以利率或利率指数为标的,且能改变带息主债务合同或保险合同须支付或收取的利息额的嵌人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紧密相关,除非混合工具的结算可能造成持有人不能收回几乎所有已确认投资,或者嵌入衍生工具可能使持有人在主合同上的初始报酬率至少加倍,并能够使回报率至少达到与主合同条款相同的合同的市场报酬率的两倍。

  (2)嵌人利率下限或利率上限的债务合同或保险合同发行时,若该利率上限等于或高于市场利率,而利率下限等于或低于市场利率,并且该利率上限或下限与主合同之间不存在杠杆关系,那么该利率上限或下限与主合同紧密相关。类似的合同中包含的购买或出售某一资产(比如,某商品)的条款,如果设定了为该资产将支付或收取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并且在开始时该价格上限和下限均为虚值且与主合同没有杠杆关系,则该条款与主合同紧密相关。

  (3)嵌入主债务工具(如双重货币债券)中的外币衍生工具使发行人以外币支付本金或利息,该嵌人外币衍生工具与主债务工具紧密相关。这种衍生工具不应与主合同分离,因为外币折算准则规定货币性项目的外币折算利得和损失计人损益。

  (4)嵌入在属于保险合同或非金融工具合同的主合同(比如,购买或出售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外币标价)中的嵌人外汇衍生工具,如果与主合同没有杠杆关系且不具有期权特征,并且规定以下述任何一种货币支付,则该嵌入外汇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紧密相关:①合同任一主要方的记账本位币;②国际商业交往中通常用以对所获得或交付的相关商品或劳务进行标价的货币(比如,对原油交易进行标价的美元);③在交易所处的经济环境中,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通常使用的货币(比如,在当地的商业交易或对外贸易中使用的相对稳定以及流动性较好的货币)。

  (5)如果利息剥离或本金剥离最初是通过分离收取金融工具合约现金流量的权利形成的,而该金融工具本身不包括嵌入衍生工具,且不包含任何未在原主债务合同中列示的条款,则嵌入在利息剥离或本金剥离中的提前支付选择权与主合同紧密相关。

  (6)主租赁合同的嵌入衍生工具,如果是下述两者之一,则该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紧密相关:①与通货膨胀有关的指数,比如与消费品物价指数挂钩的租赁付款额指数(假设该租赁不是杠杆租赁,且该指数与企业自身经济环境中的通货膨胀有关);②基于相关销售额的或有租金;③基于变动利率的或有租金。

  (7)嵌在主金融工具或主保险合同中的单位联结特征(属于嵌入衍生工具),如果付款计价单位是以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现行单位价值计量,则该单位联结特征与主金融工具或主保险合同紧密相关。单位联结特征是一项要求付款额以内部或外部投资基金单位表示的合同条款。

  (8)嵌在主保险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如果与主保险合同互相依赖,使得企业无法单独计量该嵌入衍生工具,则该嵌入衍生工具与主保险合同紧密相关。

  企业在实务中,可能持有或发行可回售金融工具(属于混合工具)。该金融工具的特征在于,持有人拥有该金融工具回售给发行人以换取一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其中,相关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金额随着可能发生增减变动的权益指数或商品指数的变动而变动。除非发行人在初始确认时将该可回售金融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否则,发行人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分离嵌入衍生工具(即,与权益工具或商品指数挂钩的本金支付),因为该嵌入和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债务工具)不存在紧密关系。基于此,对于可随时回售以换取与企业净资产价值一定比例份额等值的现金的可回售工具(比如,开放式共同基金单位或某些单位联结投资产品),分离嵌入衍生工具并对其各组成部分进行核算的结果是,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应付赎回金额计量混合工具。其中,应付赎回金额是假定持有人在资产负债表日行使其权利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所需要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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