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合同法规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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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遇到企业经济性裁员时能否得到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答: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 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 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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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赔偿金的支付问题,一直是劳资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本文作者作为劳动法专业律师,现对此问题加以归纳,以供参考。

  (一)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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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才能认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们都是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被通知要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不同意协议,公司是不是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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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怀孕、哺乳期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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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一是单位向解除和某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二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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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违反劳动法的责任形式有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前面已说,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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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单位签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形式,是从2008年开始进公司的,到今年11月份就刚好一年了 ,单位没有跟我续签合同,反而是强行地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有点疑惑,不知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呢。可以的话要怎么赔?

  网律师解答: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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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97年6月开始在某企业工作,一直从事管理岗位的工作。200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5年的管理岗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17日单位取消了我的岗位,(说白了经济形式不好,开始裁员了)并以学历为借口说我不能进入企业人才库,(岗位没有取消的,学历不够也可以继续工作)所以无法再从事管理岗的工作,直接安排到人力待岗,人力让我到商场卖货。原管理岗工资标准2070元,而卖货打底700,剩下的按提成算,工资少了很多,再加上身体不好,无法接收安排,处于待岗状态。如果要和企业协商解除合同,我要注意什么,我现在的优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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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在职期间的会计,由于多付供应商的货款,没能把那部分货款拿回来,现在要被开除。我想请问,如果被开除了,是否还要赔偿多付的那部分货款呢?自己的工资还能拿回来吗?还有就是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从来未给我们购买社保,我在公司已经有一年多了,这部分是否能得到赔偿呢?

  网劳动纠纷律师 王强

  答:你的工资应当可以要回,社保应当给你补办补缴,至于对支付出去的款项,你公司完全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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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工作5年,在2007年由于工作岗位的调动,我辞职了,期间没有签定合同.请问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网劳动纠纷律师 张艳杰

  答:且不说你能否得到辞职补偿的问题,你2007年辞职的,即使当时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也已经超过了当时的60日仲裁时效,何况至今已经将近2年了.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县、市、市辖区劳动局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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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在我所在工厂做了差不多半年~今天厂方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厂方又没有提前通知我,只赔了我半个月的工资就算了,厂方又没有按合同要求和我们买社保,~这合不合理?但我D工友说如果厂方要马上开除我要赔多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可以吗?还有,我还可以追回些什么?

  网劳动纠纷律师 吴小庆

  答:不合理,如果厂方是违法开除的话,应该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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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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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形:

  1、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经合意解除劳动合同;

  2、无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征得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同意后,解除合同。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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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年10进厂,08年十月签两年合同至10年9月,09年5月被裁,提前一月通知。税后3500.请问我应拿到几个月的赔偿金?(请附加劳动法条文)谢谢!

  网律师解答: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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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本人从2005年7月11日开始入职一家外资超市,担任防损课长(相当于保安经理)职务,同时兼任公司工会主席一职,2008年12月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起至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2010年12月14日。2007年前任店长与公司其他管理层与A公司隔壁一家单位签订协议,A公司从我公司接电使用,后来电费被店长及其他人员挪用,且同年店长又与公司的保养(工程维护)课长将物业废弃的消防水泵卖掉(水泵存放与超市外围的水泵房里,且钥匙不归防损部门控管,本人也不知情),后来2008年11月前任店长因此事被公司解雇。时至2009年4月11日,新任店长与店人资经理在未出具解雇通知书的情况下,以防损未发现与上报,属于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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